

汕尾城区公安依法查处因“抢客”引发纠纷的违法人员。
9月28日,网约车驾驶员吕某某(男,40岁)、王某某(男,47岁)因在汕尾高铁站附近争抢客源发生口角纠纷,后升级为肢体冲突。经查,吕某某、王某某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。汕尾城区公安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依法对吕某某、王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。
元股证券:ygzq.hk10月2日,网约车驾驶员江某某(男,32 岁)、黄某某(男,63 岁)在汕尾高铁站停车场以跟随旅客、拦阻纠缠、高声“喊客拉客”等方式,扰乱了高铁站和周边的正常秩序。目前,汕尾城区公安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依法对江某某、黄某某分别处以行政处罚。

来源:南方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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